安全出产无小事,违法违规必担责。近来,广州市增城区揭露一同出产经营单位安全出产办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典型事例,期望各出产经营单位安全出产办理人员汲取别人经验,严格遵守安全出产法,防止产生出产安全事故或因呈现相似景象而遭到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0日,增城区某应急办执法人员,到广州某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出产查看,发现该公司安全出产办理人员刘某某未照实记载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情况。执法人员对此出具《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安全出产办理人员照实记载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情况,并对该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询。
广州某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出产办理人员刘某某,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则,决议给予刘某某罚款¥10000(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出产经营单位出产的悉数过程中,许多安全业务都需求安全出产办理人员的牵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对安全出产办理人员的责任有明晰的描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一)安排或许参加拟定本单位安全出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出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安排或许参加本单位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照实记载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情况;
(三)安排而且展开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催促执行本单位严重危险源的安全办理办法;
(五)查看本单位的安全出产情况,及时排查出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善安全出产办理的主张;
安全出产办理人员应学懂、吃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中对其责任的规则,依法办理、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