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095号(医疗卫生类377号)提案答复的函》。针对农工界提出的《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办理规范归入〈我国药典〉的提案》,国家药监局清晰,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规范与《我国药典》均归于国家药品规范,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答复说到,2021年,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完毕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作业的公告》,清晰“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监管归入中药饮片办理领域”,从药品监管视点而言,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根本参照了中药饮片监管形式。
答复指出,国家药监局积极地推动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规范拟定作业,现在已正式发布265个规范,除此以外还有239个种类的367份研讨资料正在抓住审评中。后续,将安排加速拟定其他临床常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规范,进一步缓解临床配方需求的对立。通过近几年中药配方颗粒规范的起草审阅作业实践,探究出由企业自主拟定规范,国家药典委员会安排专家审阅中药规范拟定修订新形式。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9月发布《关于鼓舞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加中药规范拟定修订作业有关事项的公告》,全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深度参加、敞开交融的中药规范作业新格局,充沛的发挥社会力气在规范作业中的及其重要的效果,推动拟定最谨慎的中药规范。
答复指出,国家药监局不断规范和加强规范的办理作业。2023年7月,印发《药品规范办理办法》,清晰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规范与《我国药典》均归于国家药品规范,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为表现中药规范的特色,中药规范办理专门规则正在抓住起草中,也将中药配方颗粒规范的特色考虑在内。此外,为保证全国一盘棋,国家药监局继续加强对各省中药配方颗粒规范存案作业的办理、辅导,接连两年将中药配方颗粒规范存案作业归入年度查核。
与此同时,国家中医药局鼓舞各级各类立异主体遵从中医药理论特色,加强对中药配方颗粒展开临床研讨和药理研讨,以进步临床效果和满意临床需求为方针,不断的进步中药配方颗粒质量,防止不必要的重复研制、重复出产、资源糟蹋等问题,做好中药资源的维护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