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大街某店肆集合了许多白叟,店内正在播映某款药酒产品的介绍视频,讲台上的主持人热情四溢地推销着此款产品的奇特,讲台边放着预备发放的鸡蛋和挂面。
巡查民警当即判别此活动涉嫌虚伪宣扬,随即安排人员对现场来操控,并告诉商场监督管理部分参加展开查看工作。
经查,该活动并未向有关部分请求报备,且所描绘的药酒也仅仅是一般的酒,并无商家所说的奇特成效。
随即,民警遣散了参加活动的白叟,并提示他们莫轻信此类宣扬活动,有病痛及时上医院。
因该行为涉嫌虚伪宣扬,民警将商家带出所,联同商场监管部分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普法宣扬及批判教育,责令其将相关宣扬材料毁掉,并在相应规模消除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伪宣扬是指经营者对其产品的功用、功用、质量、出售情况、用户点评、曾获荣誉作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的行为。经过安排虚伪买卖等办法,协助其他经营者诈骗、误导顾客的行为也归于虚伪宣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则,经营者使用广告和其他办法,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广告的,监督查看部分应责令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消除影响,并可依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