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三军环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依据《关于对请求上市的企业和请求再融资的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保护核对的告诉》(环发〔2003〕101号)与《关于进一步标准重污染职业生产经营公司请求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对作业的告诉》(环发〔2007〕105号)的规则,为进一步细化环保核对重污染职业分类,我部拟定了《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对职业分类办理名录》(以下简称《办理名录》),《办理名录》中未包括的类型暂不列入核对规模,现将该《办理名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挖掘;修建装修用石挖掘;耐火土石挖掘;粘土及其他土砂石挖掘;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挖掘)
根底化学原料制作(无机酸制作、无机碱制作、无机盐制作、有机化学原料制作、其他根底化学原料制作)
肥料制作(氮肥制作、磷肥制作、钾肥制作、复混肥料制作、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作、其他肥料制作)
组成资料制作(初级型态的塑料及组成树脂制作、组成橡胶制作、组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作、其他组成资料制作)
专用化学品制作(化学试剂和助剂制作、专项化学用品制作、林产化学产品制作、炸药及火工产品制作、信息化学品制作、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资料制作、动物胶制作、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作)
日用化学产品制作(番笕及组成洗涤剂制作、化妆品制作、口腔清洁用品制作、香料香精制作、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作)
酒类及饮料制作(酒精制作、白酒制作、啤酒制作、黄酒制作、葡萄酒制作、其他酒制作;
碳酸饮料制作、瓶(罐)装饮用水制作、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作、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作、固体饮料制作、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作;精制茶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