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的、并能长期维持的总产出。
1.产能利用率统计为季报,所以这里的实际产出是指该季度三个月的工业总产值(或产量)之和,其中一季度实际产出为2月累计与3月当月工业总产值(或产量)之和,二、三、四季度实际产出为该季度三个月的当月工业总产值(或产量)之和。生产能力是指该季度平均生产能力。
2.产能利用率是百分率指标,填报调查问卷时注意横线右侧已有百分号,因此仅填写百分率的分子部分。
3.如果企业在该季度的三个月填报的工业产值之和大于0,该季度产能利用率也应该大于0,即二者必须同时为0,或同时不为0。
产能利用率的高低与企业经营状况、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等紧密关联,不一样的行业、不一样的地区、不同季节、不同企业之间产能利用率相差较大。
1.对于正常生产的企业,产能利用率大部分集中在60-90%,无特殊原因各季度间产能利用率波动一般不超过20%。
2.水泥、制糖、水力发电等季节性生产企业,应以生产旺季设备正常运作、原料供应充足、劳动力配备合理时可实现的最大产出作为产能。淡、旺之间产能利用率差异较大,在生产淡季,其产能利用率应该较低,直至为零。
3.企业因订单减少、限产或设备检修等原因,在当季度处于半停产、减产状态,应根据该季度三个月的实际产值,仔细估算产能利用率,产能利用率不应过高。
4.企业临时停产时,如果该季度三个月内没有生产,产值为0,则产能利用率也应为0。但是其设备任旧存在,视同其产能仍存在,未来再投入生产时,应继续如实填报产值和产能利用率。
①部分发包企业。本企业有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也有订单委托代工公司制作。产能利用率一般按照本企业自有设备的产能利用情况填报。
②全部发包企业。本企业没有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部的产品委托代工公司制作,按全价计算总产值。填报产能利用率时,应了解主要代工企业相应的生产设备利用情况、倒班次数、加班情况,参照代工企业产能利用率填报。
对于只生产一种或者主要生产一种产品的企业,比如煤矿开采、发电等产品结构单一企业,其生产设备一般有严格的经批准的设计产能标准,在填报产能利用率时,可采用物量指标计算基本的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填报。
某火力发电厂,发电机组容量为60万千瓦。以该容量乘以日历小时数得到的一年理论发电量(满载发电量):
企业减产严重时,应根据该季度三个月实际产值,仔细估算产能利用率,不能直接凭感觉填过低的数值。
某制造业企业,产能利用率填写了1%,审核出错框里填了“利用率低的原因是订单严重不足”,而该企业的生产月报B204-1表中该季度三个月的总产值为1亿元。数据上报后,经审核发现如果利用率为1%,产值为1亿元,则该季度产能为100亿元,而该企业上季度根据填报的产值和利用率推算出的产能仅为4亿元。经与填报人员询问情况,该企业本季度并没有新增生产线,按照实际生产天数和倒班情况,重新计算后将产能利用率修改为25%。
新建企业或企业新增添的设备,经验收合格已具备正常生产条件,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建成,并移交生产部门后,产能即已存在,应该要依据当季实际生产情况填报产能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