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电因未及时审议发表相关买卖,翔丰华及董事长周鹏伟等被上海证监局警示,收深交所监管函。
26日,翔丰华公告,公司及有关人员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方法决议书《关于对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鹏伟、赵东辉、叶文国采纳出具警示函方法的决议》(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现,经查,翔丰华于2024年3月23日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碳素”)租出厂房及相应配套设备,约好租借物的年租金为790万元。到3月23日,翔丰华与鼎丰碳素2024年度相关买卖金额累计到达1229.32万元。翔丰华未及时审议发表上述相关买卖。
翔丰华的上述行为不符合《买卖所规矩》(2024年修订)第7.2.7条、第7.2.11条规矩,违背了《方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规矩。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方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矩,上海证监局决议对翔丰华、周鹏伟、赵东辉、叶文国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方法。
同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鹏伟、赵东辉、叶文国的监管函》指出,翔丰华的上述行为违背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7.2.7条、第7.2.11条和第7.2.14条的规矩。
周鹏伟作为公司董事长、赵东辉作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文国作为公司董事兼首席财政官,未能恪尽职守,实行勤勉尽责责任,违背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矩(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和第5.1.2条的规矩,对公司上述违背相关规矩的行为负有责任。
企业网站信息数据显现,翔丰华成立于2009年6月,2020年9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一家集研制、出产和出售锂离子电池用高端石墨类、硅碳类负极资料以及高温气冷堆用核石墨和石墨烯等新式碳素资料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