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司机不小心撞倒塑料警示柱,被索赔900元!但是司机网上一查,一根柱子只需7.5 元!所以司机提出自己替换装置,却遭到回绝,所以把这工作发到网上!成果社区立刻改口说不必让司机赔了!网友:是不是投标 900 块钱一根,怕瞒不住了?
司机称,他驾车从宁波市庄市大街试验小学停车场驶出道闸时,没注意到路旁边有塑料立柱,不小心把立柱撞坏!
而他在网上查找了一下,发现立柱只需 7.5 元一根,觉得这傍边的水分太大,所以提出自己买自己替换。
由于出口方位没有必要装塑料警示柱,并且常常有人撞到,这一根就 900 块钱,讹一个冤大头是一个!
当地社区生怕工作闹大,出面向司机抱歉,这钱不必补偿了,并且他们已把立柱撤除!
社区解说,陈某是为大街供给服务的第三方公司的理赔工作人员,提出900元的补偿里包含了探查费、人工费用等,但的确有点多,第三方服务企业对他已严肃处理,调岗降职!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陈某仅仅一个打工的,假设没有领导的答应,他敢开口要 900?这便是一个背锅的,比电视剧里的委屈还凄惨。
也有网友说,为什么忽然不要补偿了?最初投标一根立柱多少钱,是不是傍边有什么隐情,怕工作发酵带来费事?
还有网友说,要求严惩第三方公司,上到国家机关,下到工厂小作坊,一出事就可能蹦出来一个第三方公司,这是什么现象?
我觉得,首先要搞清楚这个是职务行为仍是个人行为,如果是职务行为,为什么是处理理赔员而不是处理公司,如果是个人行为便是敲诈勒索,至少要行拘而不是企业内部处理!
之前有没有人被依照 900 一根赔过,赔过的人的钱是不是要退?这些都需求查询清楚, 而不是一句降级处理就一过了之!
相似问题层出不穷:不是临时工便是第三方工作人员,究竟怎么样才能够根绝相似现象再呈现?